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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jīng)審理查明,自2018年8月以來,王某紅與申某林、涂某權合作,在上海市凱夏國際貿(mào)易有限公司利用AMB豐盛酒莊APP進行傳銷活動。該組織宣稱與希臘酒莊合作進行實體紅酒交易,但實際上并沒有進行紅酒交易。他們在APP上使用寶石代替紅酒交易,吸引會員進行注冊。
要成為注冊會員,需要繳納200元推廣費,并購買一顆價值2000元人民幣的寶石。購買寶石后,會員可以成為一級酒莊,酒莊分十級。會員需要通過發(fā)展新會員來提高自己酒莊的級別。每個酒莊可以獲得持有虛擬寶石自身增值收益和下級酒莊買賣虛擬寶石的交易提成。
“AMB豐盛酒莊”規(guī)定,投資者想要獲得收益,必須通過掃描推薦人的二維碼注冊并購買激活碼。會員激活賬戶后,需要購買2000元到3萬元的虛擬寶石。一旦匹配成功,會員每天可以獲得投資額1%到2.8%不等的靜態(tài)收益。每個周期為7天到21天,除了可以獲得高額回報外,會員繳納的激活碼費用也會雙倍返還。
除了靜態(tài)收益,會員還可以獲得動態(tài)收益。一級酒莊可以獲得下線投資額5%的動態(tài)獎,二級酒莊可以獲得兩代以內(nèi)下線投資額5%和4%的提成,三級酒莊可以提取三代以內(nèi)下線投資額5%到3%不等的提成。最高可以晉升到十級酒莊,拿到無限代的動態(tài)獎。
截至案發(fā),豐盛酒莊的注冊會員已有2983人,買入涉案金額為264215500元,賣出涉案金額為277907200元。三被告人均自愿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紅、申某林和涂某權以推銷商品為名,要求參加者繳納費用且購買商品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通過發(fā)展人員的數(shù)量騙取財物,擾亂經(jīng)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由于情節(jié)嚴重,三被告人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根據(jù)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某紅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五萬元;被告人申某林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被告人涂某權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