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9|瀏覽:420
據(jù)了解,丁某曾向呂某編造了自己的“富二代”身份,并虛構了一場“殉情記”。丁某假稱自己的父親瞞著她收了未婚夫的彩禮,并監(jiān)禁了她,不許她與呂某聯(lián)絡。丁某還虛構了一系列需要錢的借口,向呂某騙取了434余萬元。
隨后,丁某又在網(wǎng)上結識了另一位男子梅某并與之完婚。在丁某“戀愛”期間,呂某一直認為能和丁某“共度余生”,但他并沒有意識到丁某的欺騙和虛假,而是在微信支付和銀行轉賬上不斷輸送資金,總金額高達434余萬元。丁某利用這筆資金購買了瑪莎拉蒂轎車等奢侈品,并放縱她的日常生活。最終,丁某被法院判處了13年的刑期,并需向呂某退還騙取的434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