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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婷表示:“2013年的時候,我朋友知道我很想換工作,就以介紹一份高工資的工把我騙進了傳銷組織。在組織內(nèi)部,只要你有想要離開的意識或者想法被人知道,就會受到持續(xù)的洗腦,不斷改變你的想法,想方設法讓你留在組織里面?!?p>11月26日上午,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了一個名為天津天獅生物發(fā)展有限公司傳銷組織系列案件。據(jù)了解,該組織非法拘禁受害人,并通過講課宣傳加入傳銷組織的好處,逼迫和誘騙受害人繳納3900元購買一套“產(chǎn)品”加入傳銷組織。
與此同時,各傳銷窩點之間存在輪換和協(xié)助,形成了一張傳銷組織的關系網(wǎng),共有超過30人參與傳銷活動。作為中山傳銷組織的最高級別“家長”,周某婷在法庭上十分懊悔。
據(jù)辦案民警介紹,天津天獅是近年來中山破獲的人數(shù)最多的傳銷組織。去年,警方動員了1000多名警力抓捕了涉案人員300余人,最終有140余人被移交給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小欖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中隊長姚杰表示:“受害人大多是十七八歲的年輕人,有男有女。有的人在組織里待了幾個月,有的待了一兩年,他們生活在封閉的環(huán)境中,吃的是非常簡單的食物,甚至可能吃不飽。他們覺得在組織里能獲得認可,所以要改變他們的觀念是非常困難的,這讓我們非常痛心?!?p>辦案民警表示,傳銷分子騙取被害人,聲稱出售的是價值3900元的產(chǎn)品,但實際上沒有人見過實物,受害人卻一直幻想能夠發(fā)大財。該傳銷組織成員因涉及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和搶劫等罪名,被認定為惡勢力犯罪團伙。
今年8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非法拘禁罪和詐騙罪判處周某婷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判處趙某林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三萬元;其余62名被告人被判處六年到一年不等的刑罰;法院認定周某婷、趙某林等人共同實施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的犯罪組織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凍結的涉案贓款人民幣28萬余元除依法返還給被詐騙的被害人外,其余將予以沒收。周某婷、趙某林及其前三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了上訴,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了原判。
庭審現(xiàn)場,記者發(fā)現(xiàn)這宗傳銷案件的案卷材料非常龐大,甚至一個60升容量的儲物箱都裝不下,可見被告人的罪行實在太多。審理該案的法官史國榮表示,傳銷對被害人、社會甚至國家都有嚴重的危害性,而周某婷組織的涉黑惡傳銷組織更是其中的“毒瘤”。
史國榮法官表示:“傳銷過程中還衍生出其他一些非法集資、制假售假、非法拘禁甚至詐騙等犯罪行為。一些傳銷者在非法拘禁中對受害人使用暴力,具有很強的人身危害性,這是必須重點打擊的?!敝猩绞兄屑壢嗣穹ㄔ汉粲鯇W校和教育部門應該重點培養(yǎng)學生的防詐騙能力,引導他們建立完善的職業(yè)規(guī)劃,以避免誤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