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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宜都警方抓獲犯罪嫌疑人。
2020年11月19日,宜都市公安局枝城派出所接到一企業(yè)法人毛某某報警,稱自己被人冒充地方領導詐騙了49.5萬元。這個案件是一起典型的冒充熟人電信網(wǎng)絡詐騙案。警方在接到報警后,立即對對方的賬戶進行凍結(jié),及時幫助毛某某挽回了損失。
辦案民警并沒有止步于此,而是對涉案的虛擬身份和資金流轉(zhuǎn)情況展開了進一步調(diào)查。在對大量涉案賬戶進行篩查時,他們發(fā)現(xiàn)一張銀行卡賬戶多次被外地公安機關凍結(jié),這個賬戶的戶主是黃某,與他一起行動的還有王某,他們很可能是跑分團伙的成員。民警將這兩人專班民警趕赴武漢將黃某和王某抓獲。在審訊過程中,他們交代了自己受彭某指使,負責售賣虛擬貨幣并收受涉案贓款進行洗錢的犯罪行為。
辦案民警敏銳地意識到,這不僅僅是一起簡單的電信詐騙案件,因此將案件情況上報。
在宜昌市公安局“一體化”專班的大力支持下,專案組對彭某展開了一個多月的偵查。他們發(fā)現(xiàn)彭某控制了多個平臺進行虛擬貨幣傳銷和為跨境賭博團伙進行洗錢等違法活動。
2020年12月30日,工作專班分赴陜西、浙江、湖南、廣東等地進行收網(wǎng),成功抓獲以彭某為首的犯罪嫌疑人共9名,并凍結(jié)了資金1500余萬元。
彭某等人交代了從2020年7月開始,他們合謀出資開發(fā)虛假區(qū)塊鏈金融平臺,聘用人員進行線上線下虛假宣傳,通過各種方式吸納會員進行傳銷等行為。他們在不到4個月的時間里發(fā)展了569名下線會員。同時,彭某等人還搭建平臺為境外電信網(wǎng)絡詐騙、跨境網(wǎng)絡賭博等團伙進行洗錢,這兩個平臺涉案資金超過6700萬元。
據(jù)辦案民警介紹,該團伙分工明確、層級分明,彭某等人負責技術(shù)、財務、市場推廣、平臺開發(fā)和維護、宣傳推廣等工作。除了招募人員進行洗錢操作外,為了獲取更多非法利益,他們還將平臺租借給其他洗錢團伙進行自行洗錢。該平臺設置的代幣并沒有任何市場價值,所謂的投資前景純屬虛構(gòu),廣大市民千萬不要上當受騙。
宜都市人民法院最近對該案進行一審判決,主犯彭某等7人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至6年8個月不等。
來源:法治日報 編輯:夏目
熱點: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