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21|瀏覽:258
句容男子王某經(jīng)常去一家足療店按摩,與別人不同的是,他總是穿著一身黑色警察作訓服,目的就是讓別人誤以為其是警察。在與足療技師的交流過程中,他也無意透露出自己在交警大隊工作。
3月23日,王某向該足療店的一名技師李某發(fā)微信,聲稱交警大隊要招3名輔警,工資待遇每個月3000多元,交五險一金,上兩天班歇兩天,平時還有各種福利待遇,問其要不要報名參加。李某一聽,覺得這是個好機會,不僅自己想報名,還想拉上自己的丈夫一起去報名。
當天下午,王某和李某及其丈夫在足療店見面,李某表示其還有一個朋友也想報名參加。但王某提出,報名每人需要交納3000元押金用來購買警服等,一個月之后也會退還,同時王某還要求李某丈夫買兩條煙給自己,自己需要去打點關系。
李某等人見王某說的有模有樣,平時也都穿著警服,沒有多想就按照王某的要求每人轉了3000元給王某,并且把自己的身份證照片微信傳給了王某?;氐郊液?,李某想到王某平時穿的警服沒有編號,就打電話去交警隊詢問,得知被騙,李某迅速報警。
日前,句容市人民法院審理了這起案件,法院認為被告人王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應依法予以懲處。被告人王某犯罪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王某案發(fā)后積極退贓,取得被騙人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
據(jù)此,句容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四條之規(guī)定,判決王某犯招搖撞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
法官表示,《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規(guī)定,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之所以規(guī)定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從重處罰,主要是考慮到人民警察肩負著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人身和財產(chǎn)安全的職責,有必要對人民警察的形象和威信給予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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