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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傳銷組織是在2013年5月由張?zhí)烀髟谏钲谧猿闪⒌?。?016年3月開始,該組織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通過培訓、宣傳等方式在全國范圍內發(fā)展會員,騙取財物。參與者需繳納300元購買“善種子”以獲得加入資格,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會員之間根據(jù)“善心匯”確定的收益規(guī)則進行資金往來。
2016年6月8日,王某濤加入“善心匯”并成為“B輪服務中心”,通過網(wǎng)絡平臺進行資金布施和發(fā)展下級會員。期間,他還將他父親、妻子、岳母的身份信息和銀行卡借給他人操控。
2017年4月17日,一位女子來到永州市工商局舉報深圳市的善心匯公司。她稱她弟弟被騙了6萬元。工商局判斷這是一個大型網(wǎng)絡傳銷,立案查處。調查中發(fā)現(xiàn)了善心匯賬戶內竟有4000余萬元的余額,為防止資金轉移,工商局緊急凍結了賬戶,并將案件線索移交給公安局。
同年5月12日,公安局立案偵查,很快拘留了5人并發(fā)布通緝令追捕頭目張?zhí)烀?。張?zhí)烀鳛橹圃煊绊懀M織會員和殘障人士聚集在長沙,并捏造事實誹謗永州市工商局和公安局。
案件受到了國務院和公安部的高度重視,并指定永州市公安局全力偵辦。7月中旬,張?zhí)烀鞅恍淌戮辛?,王某濤被抓獲。
截至案發(fā),有超過598萬人參與“善心匯”傳銷活動,涉案金額高達1046億余元。其中,王某濤發(fā)展下級會員近10萬人,吸收傳銷資金1305萬余元,非法獲利107萬余元。
2018年12月5日,鳳城市人民檢察院以起訴書指控王某濤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向鳳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
9月10日,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王某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依法追繳其違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