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28|瀏覽:243
穆長春還解釋了數字人民幣的雙層運營架構。數字人民幣的兌換和流通服務不是由人民銀行直接提供,而是由指定的第二層運營機構提供。全社會都可以參與其中,公共部門和私人部門都可以參與。目前,網商銀行和微眾銀行與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合作,提供數字人民幣的兌換和流通服務。
另外,穆長春對數字人民幣錢包進行了分類解析。根據不同維度,數字人民幣錢包可分為不同等級、個人和對公、軟錢包和硬錢包、母錢包和子錢包等。不同等級的錢包有不同的交易限額和余額限額,根據實名程度進行管理。個人和個體工商戶可以開立個人錢包,其他法人和非法人機構可以開立對公錢包。軟錢包是通過移動支付APP和軟件開發(fā)工具包提供的服務,硬錢包是通過IC卡、可穿戴設備、物聯(lián)網設備等提供的服務。錢包持有主體可以將主要的錢包設為母錢包,并在母錢包下開設子錢包,實現不同功能。
總之,數字人民幣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會競爭和取代對方,數字人民幣有自己的特點和運營架構,錢包也有不同類型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