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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主人公徐先生在2020年11月9日收到了一條微信消息,消息稱他的領導張成有急事,要求徐先生幫忙轉賬30萬元到一個朋友的銀行卡上。徐先生看到對方的昵稱是領導的姓名,頭像是領導的照片,沒有懷疑就照著做了。徐先生將錢轉到了指定的銀行賬戶,但卻沒有收到對方承諾的30萬元。徐先生發(fā)現(xiàn)自己被騙后,報了警。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這筆款項最終流入了曾某的賬戶,并在長沙、武漢等地被提現(xiàn)。
曾某是一名在武漢工作過的無業(yè)游民。2020年11月,曾某接到了朋友何某的電話,讓他去長沙玩。到了長沙后,何某告訴曾某可以通過一個叫做“火幣”平臺進行虛擬幣的買賣,可以賺取差價和手續(xù)費。曾某對此很感興趣,向何某詳細了解了交易過程。曾某在“火幣”平臺上注冊了賬號,并將20萬元交給了何某。何某將201400元的泰達幣轉入了曾某的賬戶。曾某將泰達幣放在平臺上進行銷售,賣掉后獲得了收益。為了提高效率,曾某還找來了多年交情的張某幫忙,每天支付給他日薪500元。曾某、張某等人一直做著虛擬幣生意,直到被警方抓獲。
從這個故事還可以看出,有些虛擬幣買家動輒掏數(shù)十萬元進行交易,他們的錢款從哪里來呢?案件中的曾某一直被銀行卡凍結,原因是什么?另外還有一個案例可以說明問題。沈女士在2020年12月下載了一款社交軟件,通過網(wǎng)友介紹進入了一個虛擬幣投資平臺。她在平臺上進行投資,并成功獲利。然而,在她想要提現(xiàn)剩余的錢款時,卻發(fā)現(xiàn)無法提現(xiàn),并且網(wǎng)友也不再回應。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曾某和張某的銀行卡上流動的資金中,有約800萬元來自各地電信詐騙案件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