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10|瀏覽:245
交流交流是可以,但要多個心眼,尤其是避免涉及集資炒股。就在江蘇省常州市,一位“股神”因為非法集資超過5億,被判了18年。
案件起因是幾名市民報案說自己被騙了。他們說“股神”的股票賬戶余額從2014年1月的37億元,到2015年1月的66億元,再到2016年1月的104億元,最后到2017年1月的280億元。但實際上,這些數(shù)據(jù)都是虛構(gòu)的。原來所謂的炒股,實際上是炒期貨。從2017年7月2日開始,多名市民陸續(xù)報案,指控被顧某騙取資金。
顧某之前被單位辭退后開始接觸炒股,并在股市中稍微有點名氣。通過人脈和關(guān)系,他的影響力和知名度不斷提升。從2003年開始,顧某等人以“投資炒股”為名,承諾高利息并保本,以此吸引他人投資。
2016年6月開始,顧某隱瞞了大量虧損的期貨投資和資金鏈斷裂的真實情況,通過虛假的股票賬戶繼續(xù)欺騙他人并吸收新的投資。案發(fā)前,顧某等人共吸收了超過5億的本金,其中2億多本金無法償還。這些集資款不僅用于股票和期貨交易以及支付利息,還被用于購買豪車、別墅等奢侈品。
法院審理認為,顧某等3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構(gòu)成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同時,顧某使用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構(gòu)成集資詐騙罪。考慮到部分被告人的自首情節(jié),法院依法分別判處顧某等3人十八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共計一百七十萬元。
法官在評論中表示,顧某等人以炒股為名,對社會公眾吸收資金,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nèi)還本付息,這擾亂了金融秩序。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該行為構(gòu)成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而顧某本人隱瞞虧損和資金鏈斷裂的情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手段繼續(xù)非法集資,也構(gòu)成了集資詐騙罪。
這種詐騙并不難鑒定。既然宣傳炒股很賺錢,而且自稱是“股神”,那為什么還要借錢呢?這反映了他們資金困難,也說明了他們并不賺錢。所以被騙是必然的結(jié)果。
文章來源:微信公眾號“利箭在出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