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8|瀏覽:303
裁定書中提到,申請人嘉魚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在調查處理浙江瑪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荔秀商業(yè)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姜明生、姜建軍、姜小花、姜滟飛、程佳、劉興華、徐云、姜長女、加進軍、王俊賢、姜洪偉涉嫌傳銷的案件時,為防止被申請人轉移或隱藏違法資產,申請人于2019年10月8日向法院提起申請,要求對被申請人在金融機構的存款進行凍結,申請人已提供擔保。
經審查認為,申請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guī)定,根據相關法律條例,裁定凍結被申請人浙江瑪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荔秀商業(yè)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姜明生、姜建軍、姜小花、姜滟飛、程佳、劉興華、徐云、姜長女、加進軍、王俊賢、姜洪偉在金融機構的賬戶,凍結期限為十二個月。此裁定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對此裁定不服,可向法院申請復議,但復議期間執(zhí)行不會停止。
另外,2020年4月10日,裁判文書網公布了一份題為《浙江瑪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嘉魚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行政管理:其他(質量監(jiān)督)一審行政裁定書》的文件。原告浙江瑪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嘉魚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不服行政處罰一案,原告于2020年1月2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后來于2020年1月6日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
經審查發(fā)現,原告的撤訴請求是真實且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裁定準許原告浙江瑪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根據企查查APP的數據顯示,瑪伊生物成立于2016年3月9日,注冊資本為1000萬元。姜明生擔任法人、經理、執(zhí)行董事,持股50%;姜建軍擔任監(jiān)事,持股50%。
據瑪伊生物宣傳稱,他們最初是從事微商的,其中一款產品"印姿泡泡美膚潔顏露"在短短三個月內成為業(yè)界學習的榜樣。然而,后來微商行業(yè)氣候突變,瑪伊生物的業(yè)績急轉直下。貨物囤積在代理商手中,代理商無法銷售,甚至有人退出。
于是,瑪伊生物推出了一款名為瑪伊微享淘的APP。經了解,捉銷師發(fā)現瑪伊微享淘APP的運作模式涉嫌傳銷,因此被凍結資產的情況是合理的。
捉銷師會繼續(xù)關注此事的報道,并提醒大家要警惕那些鼓吹"不勞而獲"和"一夜暴富"的騙局。希望大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實實在在地努力工作是取得成功的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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