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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個案例涉及到了張某。在2011年8月,張某剛從鄭州某高校畢業(yè),但卻一直沒有找到工作,感到著急。與此同時,張某的師兄劉某找到了她,提供了一個創(chuàng)業(yè)的機會。張某相信了他的話,隨著師兄來到鄭州火車站附近的一處出租房,接受創(chuàng)業(yè)的“培訓”。
在聽了幾次課后,張某被傳銷課程中極具煽動性的內(nèi)容所迷惑,相信通過幾年的努力投入6888元,就能賺到200萬到300萬元。受到這種誘人的數(shù)字的吸引,張某決定嘗試一下,她向家里借了6888元支付了入會費。從此以后,張某開始四處聯(lián)系同學、校友,很快就發(fā)展了3名下線,也因此被任命為公司的“經(jīng)理”。
然而,在張某充滿自信的時候,因為傳銷活動所在的場所太吵鬧,被市民舉報了。于是在2011年11月5日晚,警方當場抓獲了40多名傳銷人員,其中包括張某在內(nèi)。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類似張某的案例還有很多。傳銷組織將目標聚焦在女大學生身上的原因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存在就業(yè)歧視,女大學生很難找到工作;另一方面是因為教育體制的問題,女大學生在畢業(yè)后很難快速適應社會。當前,女大學生被騙參與傳銷案件的特點有三個。
首先,被騙入傳銷組織的女大學生多數(shù)來自農(nóng)村偏遠地區(qū),她們?yōu)榱司徑饧彝サ慕?jīng)濟壓力,很難抵擋高薪工作的誘惑而參與傳銷。這是第一個特點。辦案檢察官稱,第二個特點是被騙的女大學生多是在畢業(yè)不久之后加入傳銷組織。第三個特點是她們常常是被親朋好友以招工、介紹工作的名義騙入傳銷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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